江北區大石壩組團A2-2/03地塊(華新鹿鳴實驗學校新建工程)(以下簡稱“調查地塊”),位于江北區石馬河街道宏帆路,占地面積約26986.4平方米。1978年-2002年,調查地塊歸江北農場,土地使用性質為農用地。2002年12月,重慶市江北農場提出改制。2003年,重慶宏帆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完成江北農場收購,土地使用性質未改變。隨著城市開發建設,江北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對江北農場用地性質進行調整,調查地塊規劃為中小學用地(A33)。隨著整個江北農場區域開發建設,2010年-2019年期間,鳳凰灣小區、華美·翡麗山小區以及地塊東側宏帆路建設產生多余土石方開始回填至調查地塊內,回填土石方約14萬m3。2015年,宏帆望?;ǘ柬椖颗R時宿舍設置于地塊南側,臨時宿舍為地面硬化后放置活動板房,于2018年拆除。2018年至今,華美·翡麗山項目臨時宿舍設置于場地南側,臨時宿舍為活動板房,地面硬化。調查地塊規劃為中小學用地(A33)后處于閑置狀態,地塊南側為華美·翡麗山項目臨時宿舍,其余區域被灌木、雜草覆蓋。
根據《重慶市大石壩組團A標準分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局部調整》(2005年12月),調查地塊規劃為中小學用地(A33),為第一類用地。因此調查地塊按《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進行評價。
根據《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2019)的要求,在調查地塊內布設了12個土壤監測點位,其中9個表面樣點位,3個剖面樣點位,共采集送檢23個土壤樣品;2個地下水監測點位,采集送檢2個地下水樣品。土壤樣品監測因子包括pH、《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表1中45項、石油烴(C10~C40)和有機農藥類。地下水樣品監測因子包括pH、砷、鎘、六價鉻、銅、鉛、汞、鎳、石油類。
監測結果可知:所有土壤監測點位監測因子僅銅、鎳、鉛、鎘、汞、砷6種重金屬和石油烴(C10~C40)有檢出,且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其余監測因子均未檢出;兩個地下水監測點位監測因子僅鉛和石油類有檢出,鉛檢出值低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限值,石油類檢出值低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其余監測因子均未檢出。
結論:本次調查地塊當前土壤質量滿足規劃用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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